維護
本校之飲水機由總務處事務組派員負責維護,維護方式為每10天巡檢一次,每 45天更換濾心一次,每部飲水機均有維護紀錄。
水質檢驗
本校之飲水機水質由環安室負責檢驗,定期委託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環境檢測機構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環保署認可證字號第018號)及財團法人台灣農畜發展基金會附設水質檢驗中心(行政院環保署認可證字號第076號)檢測飲用水水質,執行飲水機水質之採樣、檢驗工作。
檢驗數量依規定為飲水機總數的八分之一,每三個月檢驗一次,水質檢驗項目為大腸桿菌群。
如檢驗結果超過標準則須立即停用,進行維護, 重新檢驗合格後再恢復使用。
飲水機發現異味可能原因說明
自來水以加氯之方式進行消毒,消毒之目的在於殺滅水中可能之病原體,為保持自來水輸送到用戶時之水質,自來水到達用戶時仍有殘留部份之自由有效餘氯,因此,加氯為確保飲用水安全之必要處理單元。氯在水中濃度約2-3 mg/L時,人類嗅覺即能感受到其特殊刺激之氣味。考量多數人感覺及確保殘餘劑量之消毒效力,環保署將自由有效餘氯之標準訂為0.2-1.0 mg/L。
本校總務處亦曾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日,以八七盛總字第一四五九號函行文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針對飲用水氯味問題請求協助改善。經該處抽驗水質三件,均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並函覆說明此消毒味對人體健康並無影響。
本校飲水機概況說明
本校目前使用之飲水機型式大致分為三型,A型為煮沸後經冷卻,提供熱開水及冷開水;B型為煮沸蒸餾後經冷卻,提供熱開水及冷開水;C型為程控式飲水機,亦為煮沸後經冷卻,提供熱開水及冷開水,並且於夜間時段利用沸水,沖洗飲水機本身之管路及儲槽進行消毒。
水質檢驗之結果
最新飲用水水質檢驗之結果如下表:
採樣日期 |
飲水機編號 |
大腸桿菌群 |
校區 |
備註 |
---|---|---|---|---|
104/06/02 |
52 |
<1 |
台中 |
|
104/06/02 |
53 |
<1 |
台中 |
|
104/06/02 |
62 |
<1 |
台中 |
|
104/06/02 |
63 |
<1 |
台中 |
|
104/06/02 |
64 |
<1 |
台中 |
|
104/06/02 |
72 |
<1 |
台中 |
|
104/06/02 |
73 |
<1 |
台中 |
|
104/06/02 |
74 |
<1 |
台中 |
|
104/06/02 |
80 |
<1 |
台中 |
|
104/06/02 |
81 |
<1 |
台中 |
|
104/06/02 |
82 |
<1 |
台中 |
|
*註1:現行飲用水標準大腸桿菌群檢驗值之標準為6 CFU/100mL。
*註2:依據行政院環保署94年6月14日環署毒字第0940045383號函,
總菌落數自94年6月1日起非屬依規定需定期檢驗之水質項目。
水質不合格原因及處理
飲水機水質菌落數升高之主要原因之一,為冷水儲槽及管路、濾心等,滯留水細菌孳生造成。檢討水質檢驗不合格之原因,除因部份飲水機尚無每日自動將儲槽及管路進行殺菌之功能,並發現水質檢驗不合格之日期為暑假期間或之週一、週二等假日隔天,推測使用率低造成冷水滯留過久,以致細菌孳生。建議總務處逐步編列預算,更新飲水機成為具有自動消毒功能之機型,並建議將維護保養時間調整為每週一或週二。如發生飲水機水質檢驗不合格之情形,則將該飲水機暫停使用,進行維護檢修清潔保養,待水質複檢合格後再予使用。